关于组织做好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刘巧英 | 发布时间: 2009-03-10 | 阅读数: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我校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正式推荐名单已经校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领导小组初步确定,名单见附件1。对于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者,只要材料完整、符合条件的就全部推荐,请材料不完整的(尤其是尚未拿到入学通知书和学习计划的)申请者,请尽快争取提交。对于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者,凡是材料完整的,学校也全部推荐,但学校根据优先领域和各学院推荐顺序列出前60名。 为确保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尽快组织推荐人员填写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申请者直接从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apply.csc.edu.cn)上下载填写,在3月1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填表前一定要仔细阅读《研究生网上填表说明》(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intro.html)。 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三份。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做信息修改(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三份)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表明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关于申请学费资助 对极少数前往如哈佛、耶鲁、牛津、剑桥等世界顶尖大学、顶尖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将给与学费资助(不包括国外院校收取的注册费)。学院应对申请学费资助的人选严格把关,并单独出具专家推荐信。 学校将在完成协议规定的博士生选派计划基础上推荐,并且不占用学校的推荐名额。学校推荐的申请学费资助的人员总数不应超过总推荐人数的5%。 学校在研究确定推荐申请学费资助人选时应综合考虑学科比例,并为其单独出具校内评审意见(格式可参考附件2)以及专家推荐信,具体要求见《关于准备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0183fcf3e6df46d8af95340e26682e6d.shtml) 4、工作安排 3月15日(星期日)24:00前: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申请表,并将单位推荐意见表提交所在学院填写,并由学院汇总交到研究生院。 3月20日(星期五)17:00前:研究生院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管理者界面(网址:apply.csc.edu.cn/manager login)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网上信息。提交时按类别(先博士生,后联合培养博士生)顺序分别集中编写学号。 3月25日(星期三)前:根据《关于准备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的具体要求准备整理申请材料,并连同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及初选名单一览表统一寄/送达国家留学基金委。3月25日以后,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接受申请材料。 附件: 1.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正式推荐名单 2.校内评审意见(参考格式) 相关附件: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正式推荐名单 200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研究生院 2009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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