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07年下半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答辩申请等相关工作的安排
根据《厦门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厦大研[2006]29号)及《关于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程序的通知》(2005年6月修订)精神,现将我校2007年下半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答辩申请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
凡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有意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请于以下时间申请资格审查:
1、9月13日-9月24日登录http://yjsy.xmu.edu.cn/xwbmis/share/login.htm,进入“同等学力申请”系统,注册后,录入个人申请信息(注:此前曾登陆过个人信息但未通过申请学位资格审查者,本次拟申请应重新登陆个人信息)。
2、9月25日各院(系、所)研究生秘书进入该系统,将本单位申请资格审查名单打印初审后报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办(盖单位印章)。
3、9月26日—9月30日,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办:
(1) 厦门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在有正式刊号的学术刊物上(不含增刊和论文集)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专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文章全文)。
4、10月8日-10月25日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将取得资格人员的名单及其相关材料返回各院(系、所),由各院(系、所)保管。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申请: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申请人员须此前已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本项工作安排如下:
1、9月13日至9月24日登录http://yjsy.xmu.edu.cn/xwbmis/share/login.htm,进入“同等学力申请”系统,输入答辩申请信息。
2、9月25日各院(系、所)研究生秘书进入该系统,将本单位答辩申请名单打印初审后报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办(盖单位印章)。
3、9月26日至9月30日,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办:
(1)外语统考合格证、学科综合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06年、2007年参加统考通过者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06年查询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kwb/tlcjcx06/ ,07年查询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tlcjcx07.html ;
(2)厦门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登记表一份;
(3)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一式15份。其中一份论文需导师签署意见,交学位与学科建设办查验。
4、10月1日至10月9日通过答辩申请初审者填写答辩材料,并将填写完整的材料交回申请单位。
5、10月10日至10月12日各单位将申请人的申请表格、各种证书复印件、学位论文等材料汇总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学位与学科建设办10月15日至10月25日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前审查。
请各单位及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申请工作,逾期不候。若截至日期为节假日,则须提前1天。
为保证以上工作的顺利进行,故审查时间相对作以安排:9月26日 法学院 ;9月27日 经济学院;9月28日管理学院、;9月29日 公共事务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9月30日 其它各学院(研究院)。申请人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