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研究生证遗失登报费缴交地点更改通知

发布人: 刘巧英 | 发布时间: 2008-02-26 | 阅读数:
研究生证遗失登报费缴交地点改为学生处管理科(主楼1312室) 需补办研究生证的研究生: 研究生证遗失登报费缴交地点改为学生处管理科(主楼1312室)。详细参看研究生院主页办事流程栏的相关流程。 培养与管理办 2008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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