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研究生赴泰、菲、印担任志愿者教师的通知

发布人: 刘巧英 | 发布时间: 2008-02-28 | 阅读数:
接国家汉办及省教育厅通知,国家汉办将于2008年派出1000名汉语志愿教师赴泰国、菲律宾和印尼各国大、中、小学及幼儿园任教,教学时间为一学年。汉办将根据各省申报信息,统筹协调,择优选择。具体选拔内容如下: 志愿者选拔条件 综合素质高,不畏艰苦,乐于奉献,热心志愿服务工作和教育事业,志愿到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工作;优秀党团干部及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各类奖项获得者优先; 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独立工作、生活能力及适应不同环境的能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年龄在22-45岁之间、学习成绩优良的在读研究生(硕、博); 具有对外汉语、中文、教育学、外语、历史、哲学、政治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汉语普通话为二级甲等以上; 有教学经验或舞蹈、音乐、绘画、武术、手工制作、电脑专业技能等特长者优先; 具有大学英语4级以上水平或相关国家语言沟通交流能力。 派出时间: 任期为一学年。泰国、菲律宾派出时间为2008年5月中旬,印尼为2008年7月。 待遇 志愿者生活津贴标准为800美元/月,另提供住宿、往返国际旅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中英文各一份) 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务必请院系相关负责人签字) 相关证书复印件 截止日期 请于2月29日之前将材料报送国际处黄琛处。 联系人: 研究生院: 曾凉凉 2180887 国际处: 黄琛 2187522 研究生院、国际处 200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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