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课程建设经费使用管理的原则性意见

发布人: 刘巧英 | 发布时间: 2009-08-06 | 阅读数:
各学院(研究院): 研究生院近年来通过立项建设与经费资助的形式着力推动研究生课程建设。目前我院立项建设与资助的项目主要有: 1.优质硕士学位课程建设项目。经费资助标准为:校级立项每门课程1万元,省级立项每门课程1.2万元,学校示范性课程追加0.5万元。目前全校已立项建设优质硕士学位课程123门,53门课程已完成课程建设结题工作,15门课程建设成效突出,获推荐为学校示范性课程。 2、全英语授课项目(国际硕士项目)课程建设项目。经费资助标准为:学位课程每门课程2万元,选修课程每门课程1.2万元。目前全校已立项建设全英语课程62门。 为进一步规范相关项目课程建设资助经费的管理与使用,我院就经费使用范围与经费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1.经费使用范围 (1)资料费、材料费(含与课程相关的打印、复印费、印刷费,邮电费,图书、教学软件等文献资料的购置费)。 (2)与课程建设相关的会议费、差旅费。 (3)与课程建设相关的论文及教材出版费。 (4)授课费、劳务费。 (5)其他支出。 2.经费管理 (1)课程负责人对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2)经费由学院及开设课程所在系负责人审核支出。 (3)优质硕士学位课程建设项目授课费、劳务费支出不超过核拨经费的25%;全英语授课课程建设项目授课费、劳务费支出不超过核拨经费的50%。 研究生院 200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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