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法律硕士提交论文和论文答辩时间的通知

发布人: 何萍 | 发布时间: 2009-10-21 | 阅读数:
在职法律硕士提交论文的时间是2009年11月1-10日(正常上班时间),各学员请提交学位论文正稿10本和开题报告于法学院202室,逾期提交者不能参加2009年12月份的论文答辩;在2010年4月1日-15日提交论文者,可以参加5、6月份的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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