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法律硕士提交论文的通知

发布人: 何萍 | 发布时间: 2011-10-10 | 阅读数:
在职法律硕士提交论文的时间是2011年11月1-4日,各学员请提交学位论文正稿10本于法学院202室何老师(论文正稿的一本封面须有导师签名同意答辩),逾期提交者不能参加2011年12月份的论文答辩;在2012年4月1日-4日提交论文者,可以参加5、6月份的论文答辩。 注:2007年入学的在职法律硕士将于2012年满5年在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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