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教育改革先进典型的通知

发布人: 刘巧英 | 发布时间: 2012-02-16 | 阅读数: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并推荐教育改革先进典型的通知》(教改办函【2012】2号),请各有意向推荐教育改革先进典型单位或先进人物的学院(研究院)根据以下要求填写《教育改革先进典型推荐表》(详见附件),并于2012年2月16日(星期四)前报送我院,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yjsy3@xmu.edu.cn。联系人:吴老师,2181497。 先进典型应符合以下条件: 1.成效显著,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措施有力,取得实质性突破; 2.社会公认,为广大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所认可; 3.具备在全国进行宣传推广的价值。 相关附件:教育改革先进典型推荐表 研究生院 201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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