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位课程负责人:
近日接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通知,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全英语授课课程建设工作,我院拟根据教育部对相关工作的要求,启动国际硕士项目全英语授课课程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评对象
1.列入第五批、第六批中期检查的20门国际硕士项目全英语授课课程(名单详见附件1)。
2.拟申请参评“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的其他国际硕士项目全英语授课课程。“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的基本条件及评审指标详见附件2。
二、 自评的主要内容
1.课程目标及教学大纲、师资队伍、教学内容及方法、教学条件、教学效果与评价、教学管理与保障、语言表达、课程受益面及课程特色等。
2. 列入第五批、第六批中期检查的20门课程须自评建设目标完成情况。
三、自评的主要形式
1.完成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2.学生测评。
相关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组织本单位一年级和二年级的国际硕士研究生填写《厦门大学国际硕士项目全英语授课课程教学评价表》(详见附件4)。
3. 教学观摩。
相关学院(研究院)主管领导及相关领域专家进行教学观摩,评价课程教学效果与教学质量,了解并协调解决全英语授课课程在课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并填写《厦门大学国际硕士项目全英语授课课程教学观摩评价意见表》(详见附件5)。
部分秋季学期开设的课程可推迟至2012-2013学年秋季学期进行教学观摩。
4. 拟申请“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的须提供下列资料(曾提交过的资料不需重复提交):
(1)两位主讲教师至少3课时的授课视频录像;
(2)英文课程教学大纲;
(3)英文教学课件或讲义;
(4)教材及教学参考书清单。
四、提交材料要求
请相关学院(研究院)于5月11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1.《厦门大学国际硕士项目全英语授课课程自评报告》
2.《厦门大学国际硕士项目全英语授课课程教学评价表》(可交电子版)
3.《厦门大学国际硕士项目全英语授课课程教学观摩评价意见表》
4. 拟申请“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的须提交视频录像、教学大纲、课件或讲义、教材及教学参考书清单等(只需电子版)。
五、结果公布
1.对于自评合格的第五批、第六批中期检查国际硕士项目全英语授课课程,学校将继续划拨后续课程建设经费;对于检查不合格者,将暂缓或中止划拨后续经费。
2. 对于符合“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基本申报条件且自评合格的,将推荐参评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
联系人:吴老师 2181497 yjsy3@xmu.edu.cn
相关附件:1.第五批、第六批国际硕士项目全英语授课课程中期检查名单
2. “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申请基本条件及评审指标
3.《厦门大学国际硕士项目全英语授课课程自评报告》
4.《厦门大学国际硕士项目全英语授课课程教学评价表》
5.《厦门大学国际硕士项目全英语授课课程教学观摩评价意见表》
研究生院
201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