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下半年在职法律硕士提交论文和论文答辩时间的通知

发布人: 何萍 | 发布时间: 2012-09-29 | 阅读数:
在职法律硕士提交论文的时间是2012年11月1-5日(上班时间),各学员请提交学位论文正稿10本于法学院202室何老师,逾期提交者不能参加2012年12月份的论文答辩;在2013年4月1日-5日提交论文者,可以参加2013年5月份的论文答辩。 注:2008年入学的在职法律硕士将于2013年满5年在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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