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厦大研[2006]2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2年下半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申请要求:已通过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完成我校相关学科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通过全国统考规定科目,且统考成绩及课程成绩有效期符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规定的申请人。
二、时间安排:
1、9月13日至10月7日,登录 http://yjsy.xmu.edu.cn/xwbmis/share/login.htm,进入“同等学力申请”系统,输入资格审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补登答辩申请信息;
2、10月8日各院(系)研究生秘书进入该系统,将本单位答辩申请名单打印初审后报至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盖单位印章);
3、10月9日至10月10日,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
(1)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一份。参加2007、2008、2009、2010年、2011年、2012年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查询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zgs/tdxltk/?step=6
(2)厦门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登记表一份;
(3)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一式15份,其中一份论文需导师签署意见,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查验。
4、10月11日至10月15日,各申请人填写答辩材料,并将填写完整的材料交回申请院(系);
5、10月16日至10月17日,各单位将答辩申请人的申请表格、各种证书复印件、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材料、学位论文等汇总至研究生院;
6、10月18日至10月23日,研究生院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前审查。
请各单位及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申请工作,逾期不候。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2181472
相关附件:厦门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成绩登记表
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