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1、答辩时学员按所安排的场次准时参加答辩,并提前15分钟抵达法学院B320签到, 2张2寸彩照未提交者在签到时一并提交。2、每个学生论文答辩结束后,请在2天内进入研究生院系统,填写完整的学位申请管理信息,待审核通过后生效。将申请学位后系统生成的《学位数据信息表》打印一份并确认签字,于12月10日前交到法学院办公室(320),未提交者将无法申请法律硕士学位。3、学位证书预计1月初颁发,请关注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网站2013年12月底或2014年1月初的通知。
联系人:康老师 电话:2186991
答辩安排如下:
时 间:2013年12月8日上午8:30开始
地 点:法学院B423
学 生:李 响 高云琪 傅少玲 刘昌盛 陈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