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通知

发布人: 康小宁 | 发布时间: 2014-04-29 | 阅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集中体现。学术不端行为造成学术研究的低水平重复和缺乏原创性的研究成果,致使有限的学术资源大量浪费。教育部先后颁发了《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来整治学术不端行为。此外,教育部和我校组织开展的论文抽查结果显示我校论文质量尚存在一定问题。为保证和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净化学术环境,促进学术诚信,维护导师的学术声誉,我校将从2014年开始启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系统”。具体安排如下: 1.请各培养单位安排专人使用检测系统,在论文送审前或答辩前进行检测,系统账号、密码专人专用。 2.请各培养单位于4月30日前提交使用检测系统计划(附件一),并签署“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协议(附件二),由学位办统一协调后,分配使用检测系统账户、额度。 3.全部论文的检测结果应详细登记(附件三)、并汇总(附件四),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每人限检本人论文一篇次,所有检测数据应保密管理。 4.上交的纸质版论文原创性声明和著作权使用声明页必须签字确认。各培养单位必须记录参检论文情况并在提交纸质学位论文时核查签字情况。 对进行了系统检测但纸质版论文未签字的论文,一经查出,研究生院将暂停该单位的账号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人:吕老师,电话: 2181422。 附件:1.使用检测系统计划 2.“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协议 3.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登记表 4.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与处理情况统计表 5.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简明使用手册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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