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届研究生办理图书馆离校手续流程和注意事项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14-06-03 | 阅读数:
  • 手续流程
    请先登录“我的图书馆”并在“离校信息”一栏中查询离校手续办理情况,确认以下事项:
    1. 清还所借各类书刊,缴清各类欠款;(未结清自助复印欠款的,可在图书馆任何一台复印机上刷卡结算。)
    2. 取消所有预约书和委托书的申请;
    3. 办理遗失图书的赔偿手续;
    4. 确认在图书馆无违章记录;
    5. 有开通馆际互借账户的读者请提前前往信息咨询部(总馆320室)注销账户;
    6. 提交毕业论文的电子版。
    注意事项
    1. 提交的毕业论文电子版须和纸质版各部分一致,并在纸质版上签名、填写日期。
    2. 需要对论文进行保密的,请参照论文提交页面中的《厦门大学图书馆涉密学位论文提交办法》,在提交纸质版论文时需一并提交保密申请表。
    3.办理离校手续时,不再开具离校单。
    以上事项都确认之后,请携带校园卡和纸质版论文前往各办理点办理离校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最长30分钟后,可登录厦门大学信息门户使用离校系统查询离校信息。
    延期毕业的同学请在图书馆主页下载并填写《延期申请表》,由学院盖章后到图书馆各办理点办理借阅功能延期手续。
    图书馆的离校手续只注销校园卡与图书馆相关的功能(如进馆、借阅、选座及自助复印等),不影响在食堂消费及宿舍门禁等功能。
    办理地点
    总馆总服务台
    办理时间:8:00—11:30,14:30—21:30(周三下午闭馆)
    咨询电话:2186616

    翔安分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30—17:30(周三下午闭馆)
    咨询电话:2886616

    东部分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周三下午闭馆)
    咨询电话:2186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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