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下半年在职法律硕士提交学位论文的通知

发布人: 康小宁 | 发布时间: 2014-07-01 | 阅读数:

    2014下半年在职法律硕士提交学位论文的时间是2014年10月16-20日(上班时间),各学员请提交学位论文正稿12本(其中一本论文封面需要导师签字确认定稿)于法学院320室,逾期提交者不能参加2014年12月份的论文答辩。 预计2015年3月16日-20日提交论文者,可以参加2015年5月份的论文答辩。

    联系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2186991 邮箱:kangxiaoning123@163.com

注:

1、我校从2014年开始启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在论文送审前或答辩前进行检测,检测系统:http://check.cnki.net/tmlc/

2、2011级在职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者,其中三本论文不能显示导师和个人信息;

3、上交的纸质版论文原创性声明和著作权使用声明页必须签字确认,三份盲审论文除外;

4、2010年入学的在职法律硕士将于2015年6月满5年在校年限;2011年入学的在职法律硕士将于2016年6月满5年在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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