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修订)
为使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化,参照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学位论文的组成
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应包括以下部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1、封面;
2、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3、学位论文著作权使用声明;
4、中文摘要;
5、英文摘要;
6、关键词;
7、论文目录;
8、论文正题;
⑴序言;
⑵实验与计算、或事实与理论分析;
⑶总结;
9、附件;
10、参考文献;
11、致谢;
12、封底。
二、论文格式
研究生学位论文按“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的要求排版(见附件1),论文封面按研究生院规定的统一格式(见附件2),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按研究生院规定的统一格式(见附件3),学位论文著作权使用声明按研究生院规定的统一格式(见附件4)。
三、论文字数
按规定,硕士学位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三万字左右;博士学位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五万字左右。
四、论文份数
硕士学位论文打印20本。
博士学位论文打印40本,其中简装本32本,精装本8本。
附:1、
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2、
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格式
3、
厦门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4、
厦门大学学位论文著作权使用声明
研究生院
20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