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的通知

发布人: 胡方舟 | 发布时间: 2005-09-27 | 阅读数:
(2005年6月修订) 为使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化,参照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学位论文的组成 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应包括以下部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1、封面; 2、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3、学位论文著作权使用声明; 4、中文摘要; 5、英文摘要; 6、关键词; 7、论文目录; 8、论文正题; ⑴序言; ⑵实验与计算、或事实与理论分析; ⑶总结; 9、附件; 10、参考文献; 11、致谢; 12、封底。 二、论文格式 研究生学位论文按“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的要求排版(见附件1),论文封面按研究生院规定的统一格式(见附件2),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按研究生院规定的统一格式(见附件3),学位论文著作权使用声明按研究生院规定的统一格式(见附件4)。 三、论文字数 按规定,硕士学位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三万字左右;博士学位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五万字左右。 四、论文份数 硕士学位论文打印20本。 博士学位论文打印40本,其中简装本32本,精装本8本。 附:1、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2、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格式 3、厦门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4、厦门大学学位论文著作权使用声明 研究生院 2005-9-1

上一条:关于检查本科课程信息的通知

下一条:2005级全脱产法硕第三轮选课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