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级法学函授专升本班领取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的通知

发布人: 高斌 | 发布时间: 2008-01-17 | 阅读数:
一、领取时间: 2008年1月21日—22日,及2月25日-29日。 二、领取地点: 法学院C—206办公室 高斌 三、领取物品: 本人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 四、退还物品: 本人学生证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学员按规定时间及时领取,过期领取后果自负; (2)必须本人亲自领取,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3)有需要参加申请学士学位考试的学员,请在班主任处登记;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 200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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