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厦大研[2006]29号)及《关于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程序的通知》(2005年6月修订)精神,并结合200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我校2007年上半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
凡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有意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请于以下时间申请资格审查:
1、3月1日-3月11日登录http://yjsy.xmu.edu.cn/xwbmis/share/login.htm,进入“同等学力申请”系统,注册后,录入个人申请信息;
2、3月12日各院(系、所)研究生秘书进入该系统,将本单位申请资格审查名单打印初审后报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办(盖单位印章)。
3、申请人于3月13日—3月23日(节假日除外)提供以下材料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办:
(1)厦门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在有正式刊号的学术刊物上(不含增刊和论文集)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
(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文章全文);
4、3月26日-3月31日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将取得资格人员的名单及其相关材料返回各院(系、所),由各院(系、所)保管。
5、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方可参加全国外语统一考试和综合统一考试。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
已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人员及本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凡拟参加本年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者,提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须本人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一式两份。学位与学科建设办签署意见后,一份由学位与学科建设办留存备案,另一份供报考者现场报名使用(考试报名的相关安排以后通知,请大家留意)。
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申请: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申请人员须此前已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本项工作安排如下:
1、3月1日至3月11日登录http://yjsy.xmu.edu.cn/xwbmis/share/login.htm,进入“同等学力申请”系统,输入答辩申请信息;
2、3月12日各院(系、所)研究生秘书进入该系统,将本单位答辩申请名单打印初审后报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办(盖单位印章)。
3、3月13日至3月23日(节假日除外),申请人向有关院(系、所)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外语统考合格证、学科综合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06年参加统考通过者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kwb/tlcjcx/;
(2)厦门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登记表;
(3)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一式15份。其中一份论文需导师签署意见,交学位与学科建设办查验;
以上材料复印件交至各院(系、所),同时申请人需到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查验原件。
4、3月24日至3月31日各申请人填写答辩材料,并将填写完整的材料交回申请单位。
5、4月3日至4月6日各单位将申请人的申请表格、各种证书复印件、学位论文等材料汇总至学位办。学位与学科建设办4月9日至4月15日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前审查。 请各单位及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申请工作,逾期不候。若截至日期为节假日,则须提前1天。
为保证以上工作的顺利进行,故审查时间相对作以安排:3月13日-3月14日 法学院 ;3月15日—3月16日 经济学院;3月19日管理学院、;3月20日 公共事务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3月21日—3月23日 其它各学院(研究院)。申请人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