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第五期“研究生学术论坛”的通知

发布人: 刘巧英 | 发布时间: 2007-03-09 | 阅读数:
关于启动第五期“研究生学术论坛”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校研究生会: 为继续推动校内研究生的学术交流,研究生院决定继续拨出经费,资助并启动第五期“研究生学术论坛”。 1.第五期“研究生学术论坛”时间从2007年3月到2007年12月,继续分为“专家论坛”,“院长论坛”,“导师论坛”,“研究生论坛”,“博士生沙龙”几个组成部分。第五期“研究生学术论坛”以学科或学科群的形式进行,由各学院独自或联合组织实施。鼓励各个学院结合学科特点,独立举办各自的系列专业论坛。鼓励各个学院的研究生会具体组织。各学院(研究院)应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学术交流活动,可将研究生学术报告纳入研究生文献阅读与学术报告类课程教学计划中,并作必修学分要求。 2.为鼓励研究生专心进行学术交流,也为了加强本科生与研究生的互动,活跃漳州校区的学术气氛,同时使博士生更多地了解漳州校区,本期“研究生学术论坛”继续设置“研究生论坛(漳州校区)”专项计划。由研究生院牵头设立交流平台,由相关学院联合组织,利用周六和周日时间,在漳州校区进行学术交流活动。研究生院除了安排专车专船和住宿外,将对组织“研究生论坛(漳州校区)”专项计划给予专项奖励。 3.所有列入研究生院资助的“研究生学术论坛”信息除由各单位发布海报外,必须在举办前三到六天提前通过XSLT.XMU.EDU.CN在“学术论坛”网站上向全校研究生发布。发布内容包括报告题目和摘要,报告人和报告人简介,时间,地点等。“学术论坛”网站上公布的信息将作为下拨经费、总结评比、奖励表彰的依据。网站的具体操作请与培养与管理办王晟联系(Tel:2181463 Email:shwang@xmu.edu.cn)。 4.第五期“研究生学术论坛”的资助采用项目一次性奖励的方式:除校研究生会之外不给各单位下拨启动经费;2008年元月根据论坛网站上登记的信息进行本期学术论坛的表彰,并下拨奖励经费。对于一些较大影响,较高水平的活动,研究生院将给予特别资助。本期活动采取承诺制度(承诺书见附件,直接下载打印)。请各学院(研究院)在3月20日之前签订研究生学术论坛承办申请承诺书交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 相关附件:第五期“研究生学术论坛”承办申请承诺书 研究生院 200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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