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通知

发布人: 潘晓平 | 发布时间: 2005-05-26 | 阅读数:
各学院、各教学部:   2005年度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本年度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本次申报主要从现有的校级、省级精品和立项课程中择优推荐。同时也鼓励有条件相对成熟有竟争力课程申报。因此,请各单位及各精品课程有关项目负责人务必在本学期结束前(6月11日)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切实做好精品课程负责人以及教师梯队的整合。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必须是教授。 2、切实做好精品课程的教学录像。每门课程必须有三位主讲老师的现场教学录像,每位主讲老师的现场教学录像(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不少于45分钟。教学像制作标准从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临时下载。 3、切实做好精品课程支撑网站的建设。要求每门精品课程的必须有独立的网页,支撑网站至少必须有课程简介、教学大纲、电子教案、习题、试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课件。 4、切实做好精品课程有关表格及其它材料的组织。 5、切实做好专家和学生的评价工作。校内外专家评价表可以从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临时下载。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组织精品课程建设负责人组织申报。精品课程的网页建设可参照我校现有的国家精品课程(http://218.5.84.172),具体是《分析化学》、《结构化学》、《财政学》、《政策科学》、《审计学》、《国际经济法学》。亦可参照教育部精品课程网页(http://166.111.82.5/greatcourse/)上有关国家级精品课程制作。   精品课程有关申报文件通知及表格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临时下载/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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