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法律自考论文答辩的有关事宜

发布人: 潘晓平 | 发布时间: 2004-09-17 | 阅读数:
2004年法律自考论文答辩时间定于九月二十五、二十六两天,答辩考生必须在二十五日上午八点准时到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向指导老师报到并根据安排表分组进行论文答辩。 根据厦门大学自考办通知,为了规范本科毕业论文写作,提高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学校教务处(2004)厦大教19号文颁布了“厦门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规范”(教务处及成人教育学院网页均可下载),全校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也遵照此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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