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精品课程和国家精品课程的通知》

发布人: 潘晓平 | 发布时间: 2004-06-24 | 阅读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4】10号)文件精神,2004年度福建省精品课程和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将在7月和8月进行评审。福建省精品课程和国家精品课程是衡量学校教学的一个重要指标,各学院务必引起足够的重视。为了争取我校有更多的课程进入福建省精品课程和国家精品课程,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应在近日对2003年度学校精品课程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及时报送教务处。 2、各学院应推荐出参评福建省精品课程和国家精品课程的课程名单,可以在去年校级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课程中推荐,也可从其他课程中推荐。对于一些成熟的、能代表本单位教学水平的未申报去年校级和省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可继续申报;对于有条件申报省级和国家精品课程的去年的校级和省级精品课程可重新组织课程负责人和申报材料申报本年度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 3、具体条件和时间安排表请看附件。 4、有任何问题请联系: 邬处长:2187316 洪处长:2187320 薛科长:2182250 小肖:2182250。 附件下载

上一条:2004年法学硕士答辩通知(6月28日-30日)

下一条:2004年法学硕士答辩通知(6月28日-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