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校庆奖学金荣誉证书的通知

发布人: 刘巧英 | 发布时间: 2005-04-08 | 阅读数:
请获得校庆奖学金的研究生于4月7日持研究生证到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领取奖学金荣誉证书,研究生本人不在校的可由研究生秘书代领。获奖名单详见校办发文。 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 20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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