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备案通知

发布人: 王碧华 | 发布时间: 2005-09-13 | 阅读数: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凡拟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在每年的9月份或2月份,向我校学位与学科建设处提出学位申请。据此,我院要求欲在明年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必须在2005年10月30日以前向我院申请资格备案。有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在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之日起4年内通过所有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外语考试和学科综合考试),4年内未通过所有考试者,申请无效。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本人申请书及单位介绍信。    2.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    3.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结业证书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    5.外语考试合格证及学科综合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6.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复印件);    7.准备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一式15份; 其中,申请人申请资格备案时,应当同时提交第1项原件和第2、3、4、5、6项复印件,第6、7项可以于明年正式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提交。以上材料可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   二、学位论文的写作与答辩   (一)指导老师的指定 申请人应申报明确的论文选题并写明申请人详细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及个人E-mail.接到申请后,本院将统一安排指导老师,并将指定的指导老师名单通知各申请人。   (二)学位论文的开题 指导老师指定之后,申请人应及时主动地与指导老师联系,接受指导,以确定学位论文的选题,并填写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在2006年1月10日之前填完寄达本院指导老师,开题报告交一式两份(可复印),由本院统一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三)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学位论文撰写格式应按《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网址http://yjsy.xmu.edu.cn   (四)学位论文的初审 申请人应在2006年6月1日之前向本院指导老师提交学位论文初稿一式两份,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以供初审。   (五)学位论文的完成 申请人应在指导老师指导下,按本院初审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并在2006年9月1日之前完成学位论文。   (六)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    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应按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处发布的《关于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申请办法的通知》,网址http://yjsy.xmu.edu.cn   (七)学位论文的答辩  本院将在2006年11月—12月期间安排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答辩。   对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的其他要求,详见《厦门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网址http://yjsy.xmu.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华人策略综合讨论202室  邮编:361005  联系人:王碧华       咨询电话:0592-2186991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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