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报法律硕士上学年课程成绩的通知

发布人: 何萍 | 发布时间: 2005-10-11 | 阅读数:
请各位法律硕士(包括全脱产和在职)的任课老师在10月20日之前将成绩单送交法学院(202)室,以便毕业生打印成绩单和登录成绩,同时请按规定做好研究生课程档案一起送交法律硕士教学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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