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05-2006学年第三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 胡方舟 | 发布时间: 2006-04-29 | 阅读数:
一、2005-2006学年第三学期自2006年6月11日至2006年月7月22日结束,共六周。其中安排复习考试1周,实际上课5周。 二、2002级毕业班不安排短学期教学活动,2003级安排实习,2004级、2005级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学生修读3-5个学分,具体如下: 1.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要安排修读提高性课程或双学位、主辅修课程; 2.对有困难的学生要安排在短学期补修或重修课程; 3.聘请一批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校授课;本学院老师(特别是教授、副教授)开出一批有特色的短、精、新和交叉学科的短课程;跨学院开设全校性选修课程;等等。 4.结合专业学习的社会调查、实习、参观; 三、短学期是正规学期,除外出实习之外,所有的同学都应到校学习。应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和学习指导,让不同年级不同学习程度的学生选择到适合其学习程度、兴趣和个性倾向的学习课程,真正感受到短学期教学改革带来的好处。 四、除讲座之外,短学期的所有课程均采用网上选课。学校为保证学生有充分时间选修各类课程,必修课安排在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上午三个时间段,因些这时间段不得安排其它课程,其它时间段用于安排双学位课程、全校性选修课和院系选修课等。 五、选修课输入分为全校性选修课输入和院系选修课输入,教师通过学校教务处网上申报课程。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2号。特别强调:选修课申报单的信息要填写完整,不能为空。内容简介必须简明扼要介绍课程主要内容,不得少于200字。 六、全校性选修课输入说明如下: 全校性选修课课程申报程序:教师网上报课-院系初步审核-教务处确认审核-导入开课。课程一旦导入开课状态将不能再修改,更不能随意取消。 报课的相关说明:全校性选修课原则上安排1学分课程,15学时,上课起止周1-5周,一周一次课,一次3学时,除星期一全天和星期三上午外其他时间均可安排校选课。校选课上午教学时间为:123节(教师报课是要同时选择上午1234节),下午教学时间为567节(教师报课时选择下午5.6节,同时选择三节课连上),晚上教学时间为91011节(教师报课时选择晚上910节,同时选择三节课连上)。 [相关报课操作可参考0506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选修课报课说明] 选课人数一般达20人以上方可开课并列入开课计划。 法学院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 1、0506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选修课报课说明 2、教学计划第三学期院专业选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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