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闽晋博士生论坛征稿的通知

发布人: 刘巧英 | 发布时间: 2006-11-17 | 阅读数:
各有关院系: 现将福建省学位办《关于闽晋博士生论坛征稿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相关院系积极鼓励和支持博士生报名并撰写论文参加会议。论文录用应邀者,大会将提供相关食宿费用,研究生院将给予参会的差旅费补贴(厦门—福州汽车费)。收到邀请函后,请到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处登记。 培养与管理办公室 2006-11-16 福 建 省 学 位 委 员 会 闽学位[2006]48号 关于闽晋博士生论坛征稿的通知 福建、山西两省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区域合作的意见》(教研司[2006]10号)和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关于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的通知》(闽学位[2006]9号)精神,“闽晋博士生学术论坛”2007年由福州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承办。现将本次论坛征稿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福建、山西两省各高等学校及科研院所的在读博士生(含留学国外的在读博士生)。优秀的硕士研究生也可申请参加。 二、闽晋博士生学术论坛专题 1、第一专题由福州大学承办:绿色化工技术、土木工程新技术与防灾减灾、先进制造技术与新材料。 2、第二专题由福建师范大学承办:闽晋化学(文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 三、征稿要求 1、提交稿件按照学报投稿规范要求写作; 2、论文详细摘要提交截止日期为2007年4月1日,请统一采用word文档格式,注明所属专题及主题,第一专题发至bsslt@126.com(福州大学孙正伟,电话:0591-87893125),第二专题发至ahanxu@fjnu.edu.cn(福建师范大学徐挺汉,电话:0591-83459179、13385911800)。逾期不受理。 3、所提交的论文详细摘要将由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所受邀参加论坛的唯一依据。组委会将通知参加者准备大学发言(ppt)或大会张贴交流(post)。 四、其他 本次博士生论坛拟于2007年6月上旬举办。承办单位负责点评专家的交通费、食宿费以及参会研究生的食宿费。参会研究生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以会教师、管理人员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本通知请山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代为转发至山西省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福建省学位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教育 博士论坛 征稿 通知 抄送:山西省学位办。 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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