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申请者更充裕的时间准备材料,原定15日截止的提前攻博申报截止日期现延长到20日,请有意申请者抓紧时间。
附:法学院提前攻博研究生选拔和考核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提前攻博研究生选拔工作,根据《厦门大学提前攻博研究生选拔工作试行办法》[(2006)厦大研字49号]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提前攻博研究生选拔工作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选拔条件、程序和标准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
2.提前攻博的研究生总数不超过本学院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15%,并严格按标准审核,宁缺勿滥。
3.获得提前攻博资格的研究生必须与通过博士生入学初试的考生及硕博连读研究生一起参加博士入学复试。学院根据所有考生复试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的博士生名单。
二、申请对象与条件
1.提前攻博研究生的申请对象为接受学历教育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2.申请条件为:(1)课程成绩优良,第一学年所学课程成绩及格,且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优良率不低于80%;(2)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近3年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以下科研业绩中的两项:主持1项校级课题、在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论文、正式出版著作5万字以上(不累计)、科研成果获校级以上奖励等;(3)具有较高外语水平,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或具有与此相当的外语能力,能够适应研究工作需要。
3.委培生和定向生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其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的有效证明。
4.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必须是已经列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三、选拔程序
1.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第4周内,申请提前攻博的研究生须填写《提前攻博研究生资格申请书》中的有关个人基本信息,经本专业两名专家(其中一名为拟招生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且必须征得所报导师的同意后,提交本专业博士生导师组进行考核。考核依据为专业知识、外语基础、科研潜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科研业绩:承担课题研究、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科研成果获奖等)和综合素质等。
2. 经本专业博士生导师组考核通过后,提交法学院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小组由5人组成。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3.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以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分类量化,综合打分。其中,专业知识占40%,外语水平占20%,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占40%。
4. 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名单与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四、学籍管理
1.申请提前攻博的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有权放弃提前攻博资格,继续完成硕士学历教育。
2.提前攻博研究生不做硕士论文,不发给硕士毕业证书。
3.已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提前攻博研究生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若中途放弃学业,按退学处理,不能转为硕士研究生。
五、其他
1.其他事项参照《厦门大学提前攻博研究生选拔工作试行办法》[(2006)厦大研字49号]执行。
2.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学院学位分委员会。
3.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
200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