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厦门大学2007年 “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初选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我校近日召开了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选拔工作会议,对有关学院(研究院)提交的“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推荐人员进行了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选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有关单位通知入选人员尽快补充申请材料(详细清单见附件二,申请材料要求按照清单的顺序予以排列),并按要求为入选人员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最后的申请材料要求于3月15日前提交研究生院综合办。
三、《单位推荐意见表》要求各有关学院(研究院)认真填写“被推荐人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党派”、“已在本单位工作: 年”以及“被推荐人最近两年教学、科研(学习)、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进修必要性及其回国后工作安排(请结合单位人才培养计划与实际工作需要说明)”等栏目。
四、入选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时应注意:1、“申请项目名称”应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2、“受理机构名称”应选择“厦门大学”;3、信息填写并确认准确无误后,应进行网上提交;4、入选人员应确保网上信息与所提交书面材料的一致性。
五、为鼓励我校学生申请“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会议决定,此次推荐人员的500元报名评审费由学校统一支付。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补充的申请材料。
相关附件:
附件一、2007年厦门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初选名单
1、推荐名单一
(以下学生主要材料完备,主要材料包括邀请函、研修计划或录取通知书、免学费证明等复印件)
邱冬梅 博
黄素梅 博
易卫中 博
2、推荐名单二
(以下学生主要材料尚不完备,需尽快办理的主要材料包括邀请函、经双方导师签字的研修计划或录取通知书、免学费证明等,仅取得意向函的学生请尽快联系正式的证明材料;学校最后将只对材料完备的人员进行推荐)
陈海明 博
李杰豪 博
附件二、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提供的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材料清单
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提供的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申请材料清单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博连读生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国外单位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的人员另附国内外导师签字的研修计划,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另附免学费证明)
6、获奖证书复印件(非必备)
7、英语水平证明(非必备)
8、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体检结果
注:申请材料要求按照清单的顺序予以排列,不得用订书机装订(可用燕尾夹)。
研究生院
200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