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师范大学关于承办闽晋研究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论坛通知》
各有关院系:
现将《福建师范大学关于承办闽晋研究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论坛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相关院系积极鼓励和支持研究生院报名并撰写论文参加会议。论文录用应邀者,大会将提供相关食宿费用,研究生院将给予参会的差旅费补贴(厦门—福州往返大巴费,实报实销,每人最高报销额度人民币200元)。收到邀请函后,请到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处登记。
具体学科为: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历史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20个研究领域。
相关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关于承办闽晋研究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论坛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
关于承办闽晋研究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论坛通知
福建、山西两省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给博士生(含优秀硕士生)提供一个高起点、多领域、多视野的学术交流平台,由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学位委员会联合举办的2007年闽晋博士生学术论坛(人文社会科学专题)将由福建师范大学承办。为使本次博士生学术论坛能够顺利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和地点:
初定于2007年6月4日-6月10日在福建师范大学吕振万楼举办本次闽晋博士生学术论坛。
二、参加对象:
1、福建省: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漳州师范学院等9所高校的在读博士生和优秀硕士生。
2、山西省:山西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太原重型机械学院、华北工学院、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山西医科大学等8所高校的在读博士生和优秀硕士生。
三、本次学术论坛的研究领域: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历史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20个研究领域等
四、征稿要求:
1、请福建、山西两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关于闽晋博士生论坛征稿的通知》(闽学位【2006】48号)文件精神,通知拟参加本次闽晋博士生学术论坛的博士生和优秀硕士生按照学报投稿规范的要求,积极撰写与会学术论文,于4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hanxu@fjnu.edu.cn(发送的学术论文需含详细的论文摘要)。
2、本次学术论坛组委会将对博士生、硕士生提交的学术论文的详细论文摘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作为参与本次论坛大会报告的依据,组委会将通知博士生或硕士生准备大会发言(ppt)或大会张贴交流(post)。
3、通过专家评审的论文摘要将编辑成册,供本次论坛举办期间分组报告、讨论。
五、特邀点评专家:
1、福建省5位专家
2、山西省5位专家
六、参加人员:
1、福建、山西两省教育厅和学位委员会的领导
2、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1-2名
3、每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专业选派1名博士生参加
4、每个一级学科硕士点选派1名优秀硕士生参加
七、本次学术论坛的议程:
1、报到时间:2007年6月4日(全天报到)
2、预备会议:2007年6月4日晚上7:30-9:30
3、开幕式:2007年6月5日上午8:30-9:30
4、合影:2007年6月5日上午9:40-10:00
5、大会报告:2007年6月5日上午10:00-12:00
6、分组报告:2007年6月5日下午14:00-18:00
7、分组报告:2007年6月6日上午8:30-12:00
8、分组报告:2007年6月6日下午14:00-16:00
9、闭幕式:2007年6月6日下午16:00-18:00
八、分组情况:
1、第一组: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2、第二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
3、第三组: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
4、第四组: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
5、第五组: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历史学
6、第六组: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九、论文报告方式:
1、大会报告:请4位博士生做论文报告,每位博士生发言15分钟,特邀专家点评6分钟,博士生回应4分钟;
2、分组报告:每位博士生发言12分钟,特邀专家点评5分钟,博士生回应3分钟;每位硕士生发言8分钟,特邀专家点评4分钟,硕士生回应3分钟;
3、论文报告时,每位博士生和硕士生、点评专家应严格控制论文报告和点评时间。
十、赴武夷山考察:
1、时间:2007年6月7日-9日
2、收费情况:每人收取考察费1000元
3、具体安排:
(1)2007年6月7日中午乘火车到武夷山
(2)6月8-9日考察
(3)6月10日上午8:00离会
十一、其他事项:
我校将负责本次博士生学术论坛特邀点评专家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以及与会研究生的食宿费,与会研究生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与会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2007年闽晋博士生论坛组委会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筹)代章
2007年3月13日
培养与管理办公室
200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