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审批时间的通知

发布人: 刘巧英 | 发布时间: 2007-04-04 | 阅读数:
关于2007年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审批时间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顺利完成2007年预计毕业研究生信息的审核,请各单位督促本单位拟申请提前于2007年毕业的研究生于4月25日前将《厦门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审批表》及本人成绩单(加盖单位印章)送交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应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且有把握于2007年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其中硕士生学习时间不低于2年,博士生学习时间不低于3年。 培养与管理办 2007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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