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法律硕士答辩安排(二)

发布人: 何萍 | 发布时间: 2007-06-06 | 阅读数:
时间:2007年6月8日上午8:30 地点:法学院C219 第一组: 学生:胡琅、曾艳辉、陈毅燕、曾政玉、蔡满载、宋靖、陈林、谢舒展、林晓霞、黄芳 时间:2007年6月8日上午8:30 地点:法学院C320 第二组: 学生:艾洁菲、徐进伟、黄振香、张跃泽、陈湘君、靳匡宇、张佩勇、张帆、周伟健、曾泽民 时间:2007年6月8日上午8:30 地点:法学院B521 第三组: 学生:张婧、林应钦、丁净玉、庄泽清、刘颖、高晓健、林嵘、赵娟、庄如梅、张天勇 时间:2007年6月8日上午8:30 地点:法学院B522 第四组: 学生:郑凯、孙中凯、陈珂、徐子涵、谭文元、康儒才、陈秋绵、林玫、王天生、刘福来、林天飞 时间:2007年6月8日上午8:30 地点:法学院B523 第五组: 学生: 陈乐思、蔡芬扬、俞志凌、江真、洪翼宁、赖兴活、陈川、陈霞、岳庆就、易远航、陈小荣 注:1.答辩当天上午8:15在职法律硕士须交一张2寸彩照(用于做学位证,照片背面写学号和姓名)于202室。 2.根据研究生院、财务处《关于毕业研究生完费答辩的紧急通知》(2003年5月30日),现仍欠费的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研究生,应尽快到财务处缴清所欠培养费、住宿费,否则,不得进行学位论文的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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