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法律硕士答辩安排(一)

发布人: 何萍 | 发布时间: 2007-05-30 | 阅读数:
时间:2007年6月2日上午8:30 地点:法学院C219 第一组: 学生:管晓娜、孟静涛、华健、张春雷、陈建彬、李文长、张伟华、吕春梅、陈世辉、蔡斯哲、张东明 时间:2007年6月2日上午8:30 地点:法学院C319 第二组: 学生:卢津津、蒋笑天、张汐、彭文熙、江月、黄春林、兰道雄、林玉奎、刘瑜、吴丽芬、黄依柱、章龙 时间:2007年6月2日上午8:30 地点:法学院C419 第三组: 学生:刘玉飞、黄煌、钟婧、曾涛、廖彩辉、杨涛、赖建文、陈蕾、李珞、陈鹭雄 时间:2007年6月2日上午8:30 地点:法学院C519 第四组: 学生:杨志江、刘贤松、仲丽华、陈霞、李艳、陈佳、朱莉萍、吴云霞、陈文浩、叶晓春 时间:2007年6月2日上午8:30 地点:法学院B520 第五组: 学生:杜宣、谢芳、钱鼎峰、朱智真、刘珂、翁晓娟、李瑞雪、滕玲燕、沈斌倜、林勇 时间:2007年6月2日上午8:30 地点:法学院B521 第六组: 学生:余丽英、庄宇鑫、钱新容、龚海峰、林丽敏、郭志清、安娜、武广彪、丁艳、凌涛 时间:2007年6月2日上午8:30 地点:法学院B522 第七组: 学生:党锋、兰翔、陈海荣、陈志海、蔡姝娅、蔡学勤、宋丽静、周晶晶、岳庆就、葛继光、翁宜冰 时间:2007年6月2日上午8:30 地点:法学院B523 第八组: 学生:那慧、林丽红、修其斌、胡萍、罗丽雯、李敏、朱彤、王琼、何晖、吴艳、张家辉 注:1.答辩当天上午8:15在职法律硕士须交一张2寸彩照(用于做学位证,照片背面写学号和姓名)于202室。 2.根据研究生院、财务处《关于毕业研究生完费答辩的紧急通知》(2003年5月30日),现仍欠费的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研究生,应尽快到财务处缴清所欠培养费、住宿费,否则,不得进行学位论文的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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