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交2008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材料的通知

发布人: 陈丽清 | 发布时间: 2008-05-19 | 阅读数:
各位同学: 经省教育厅审查后,以下学生需要附身份证明复印件。请以下同学交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页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于5月29日前交到学院教务室c203。 学号: 04240024、04240025、04240064、04240068、04240078、04240104、04240135、0424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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