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9月25日 (实验电教科) 等级: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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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厦大教 39号
关于2009年“厦门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我校已开展两届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活动,取得了一批可喜的成果。为了调动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创新思维和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创新实践能力,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09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原则
充分发挥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参与项目的学生应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实验项目过程。
参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实验、自主管理实验。
注重“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二、项目申报与要求
1.本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主要面向我校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学生。
2.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创新团队(一般2-5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每个项目团队限报1个项目。
3.每个项目都要配备导师,导师只是起辅导作用。参与项目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指导下,一定要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总结报告。
4.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2年。立项学生需充分利用假期以及课余时间完成项目。
5.项目资助经费4000元/项。国家级、省级立项项目资助经费不兼得。
三、申报名额
本届“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100个。
四、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组(一般不超过5人)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答辩。主要根据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技术可行性、研究计划以及申请者的研究能力等,择优向学校推荐项目(项目须排序)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最终评审出本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五、向学校推荐项目材料要求
1.厦门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六份)。
2.学院项目汇总表(须排序)(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请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版材料。
请各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教务处实验电教科。联系人:陈新;联系电话:2182254;电子信箱:chenxin6006@xmu.edu.cn。
教务处
二00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大学生 创新 实验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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