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实践教育基地是学生参加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践教学的质量与水平,对于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2017年学校计划继续立项建设一批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实践基地,承担学生的校外实践教育任务,促进学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政法机关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推动学院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二、建设任务
学校在继续推进6个国家级、9个省级和59个校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的基础上,2017年计划立项建设20个校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并择优推荐省级、国家级。
三、建设条件
1.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应具有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健全。
2.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指导教师队伍应由学院教师和共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师资力量能够满足实践基地的教学需求。
3.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应有科学可行的建设方案,建设思路清晰,教学任务明确,管理有保障。
4.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应建有开放共享机制,除承担共建学院的学生校外实践教育任务外,还应向全校其他学院开放。
5.联合共建实践基地的企事业单位应在行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具有承担大学生实践教学任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条件。
四、项目实施
1.2017年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立项条件如下:
(1)计划建设单位提供5年实践教学的合作协议,且2017年有实习计划安排。
(2)实习对象广、覆盖面大、实习时间相对长。一年内接纳200(含200)以上人次学生,单次实习时间不少于15天。
(3)对方安排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和提供住宿条件。
(4)与学校有联合办学、技术转让、委托培养等协作关系或校友集中的企事业单位、世界500强企业、大型央企、国企优先考虑。
2.项目经费及管理
校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由学校专项经费和学院自筹经费共同支持。2017年新立项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建设经费支持。校级项目的经费开支,要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各建设单位要科学合理制定经费使用方案。
五、申报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认真组织申报和建设工作。基地立项、建设应符合《厦门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修订)》[厦大教〔2015〕66号]文件(附件1)要求。
2.要根据2013版教学计划,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着力加强实践基地建设。
3.每个学院均应至少有1个稳定的世界500强企业或国内100强企业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4.各卓越工程师专业要继续深化与企业的合作,按照与企业共同签订的协议书和共建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方案,把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建设落实到实处,为“3+1”学习过程中的1年企业阶段人才培养提供有力保障。要落实每个卓越工程师专业至少5个校外实践基地的要求。
5.申报材料及时间:
(1)《厦门大学大学生校外实习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方案》(附件2);《与厦门大学合作建设校外教学实习实践基地协议》(参考附件3);2017年《实习计划》(附件4)。
(2)纸质材料于2017年2月23日前报送教务处实验与电教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jwcsdk@xmu.edu.cn。联系人:钟杰,2181651;杨建波,2182254。
附件:1. 《厦门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修订)》[厦大教〔2015〕66号]
2. 厦门大学大学生校外实习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方案
3. 与厦门大学合作建设校外教学实习实践基地协议(参考提纲)
4. 实习计划
教务处
2017年1月11日
附件1:《厦门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修订)》[厦大教〔2015〕66号].pdf
附件2:厦门大学大学生校外实习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方案.doc
附件3:与厦门大学合作建设校外教学实习实践基地协议(参考提纲).pdf
附件4:实习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