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厦门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凡拟向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在每年的9月份或2月份,向我校学位与学科建设处提出学位申请。据此,我院要求欲在明年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必须在2006年10月20日之前向我院申请资格备案。有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须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在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之日起4年内通过所有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外语考试和学科综合考试)
(二)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本人申请书(本人基本情况、工作单位、论文方向、联系方式等)
2.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
3.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结业证书及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5.外语考试合格证及学科综合考试合格证(复印件,2006年通过考试的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
6.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复印件);
注: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无须提交第2、3、6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必须在2007年9月份之前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材料可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
二、学位论文的写作与答辩
(一)指导老师的指定
申请人应申报明确的论文选题并写明申请人详细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及个人E-mail。接到申请后,本院将统一安排指导老师,并将指定的指导老师名单通知各申请人。
(二)学位论文的写作
指导老师指定之后,申请人应及时主动地与指导老师联系,接受指导,以确定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初稿以及最后的定稿。
(三)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学位论文撰写格式应按《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研究生学位论文技术规范》――2005年11月13日。网址:
公众网 http://www.law.xmu.cn
教育网 http:
(四)学位论文的完成
拟于2007年2月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人,应在2007年3月1日之前完成学位论文;拟于2007年9月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人,应在2007年9月1日之前完成学位论文。
(五)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
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应按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处发布的《关于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申请办法的通知》,第一学期9月22日前、第二学期2月22日前上网,网址http://yjsy.xmu.edu.cn或http://www.law.xmu.cn(教学在线)
(六)学位论文的答辩
本院将在2007年6月和12月两次安排申请人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对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其他要求,详见《厦门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网址http://yjsy.xmu.edu.cn
通讯地址:华人策略综合讨论C202室 邮 编:361005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592-2186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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