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01级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特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员应在第4学期开始5周(3月21日)前确定并提交学位论文选题方向或具体选题(可以备注预选导师),以便确定论文导师.系里研究决定后公布导师名单,学生可与导师自行联系.
各学员应在第4学期中(4月25日)之前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在导师之指导下撰写论文。
初稿。学员应在第5学期初之前提交学位论文初稿,供导师组审查。
定稿。学员如欲在2年半内完成学业的,应在第5学期中(2003年11月1日)之前完成并提交学位论文正稿15本。
二.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应反映学生严谨的学风,表明其具备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选题应是具有重要实践意义的理论和实务课题。
3.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包括专题论文、调研报告、重大疑难案例的解决方案或分析报告等。
4.立论有据,言之成理,并有独立见解。
5.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逻辑性强,详略得当,行文流畅。
6.资料翔实。
7.格式及注解规范、统一。按照>办理。
8.篇幅在2.5—3.5万字之间。
三.注意事项
1.未交清全部学费的学员务必在提交论文前交清全部学费,否则将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的答辩和学位的授予.
2.学位论文可交法律系指定的三家打印处打印,以免格式混乱。送印时请带有效证件,每人只能在其中一家打印处进行论文制作,不能多家打印。论文制作完毕时,请依实核对《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单》中发生的各项工作量,并签名确认。
注:论文未定稿录入排版后,最多输出二次初稿,其间允许学生拷贝,自行修正定稿后送回输出正式稿。
三家文印室如下:
单位名称 营业地点 联系电话
兴发电脑文印室 法学院C楼119室 2180073 13600978275
普天璋文印室 海滨东区服务楼305室 2181220 2183976
达盟实业公司 老区海洋文印 2180195 2180238 2186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