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陈丽清 | 发布时间: 2015-09-10 | 阅读数:

各学院、教学部: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秩序稳定和提高教学质量,现就开学初有关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新生“第一堂课”

今年新生上课时间为9月14日,为保证军训后新生正常上课,各有关单位要确保新生第一堂课正常开课。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新生第一堂课不允许请假、调课。

教务处定于9月11-13日进行新生选课。各单位要根据《关于新生选课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新生选课组织、培训、指导工作。各学院务必要组织新生在上课前提前熟悉各教学楼(包括学院自管教室、实验室)的分布及教室位置,避免学生上课时找不到教室现象发生。

授课教师第一节课应向学生介绍本课程的教学安排和要求,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所有内容、参考资料、参考网站、学习注意事项,特别要告知学生作业安排、成绩组成及比例、考勤要求等。应有PPT或下发纸质材料。

为了加强本科一年级新生学习的指导,各单位按照“关于组织开设‘新生研讨课’的通知”((2013)厦大教63 号),认真落实2015级“新生研讨课”的组织工作。

各单位党政管理干部要深入课堂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师到课情况和新生上课的精神状态,确保新生第一堂课平稳有序进行。教务处和教学督导组将对全校课程进行随机抽查。

二、认真组织新老生报到注册

各单位要根据《厦门大学各类学生完费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厦大财(2004)6号),督促本科生办理注册报到手续,所有在读本科生须办理注册手续后,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未经注册报到的学生,原则上不能上课。

本科生注册采取网上电子注册并加盖注册章的程序。学生必须按时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注册人员在注册者学生证上加盖注册印章,并在教务系统学籍注册模块进行网上电子注册(“教务系统”——“学籍管理”——“学籍注册”——“学生注册管理”),否则注册无效。学生证遗失者可先作电子注册,并于补办学生证后再行加盖注册章。如有网上电子注册问题请以电子邮件及时反馈学务科,联系人陈均宇:chan@xmu.edu.cn

二至五年级本科生注册日期为2015年9月13日。延长在校年限期内的学生,也须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休学(保留学籍)期满返校注册的学生应在注册前办理复学手续。超过最长学制年限、毕业学生、永久结业学生和退学学生不再有学籍,不予注册。学生因保留入学资格、休学等原因不能报到注册的,请于规定时间内在教务系统申请相应的学籍异动。

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向学生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暂缓注册,否则以旷课论处。推迟注册期以两周为限。

、认真落实教材选用工作

1.认真落实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根据《教育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附件1),各单位要把落实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作为教材管理的重要任务。根据通知要求,凡开设与工程重点建设教材相应课程的哲学社会科学专业,都应把工程重点教材作为指定教材统一使用。没有开设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的,鼓励相关专业进行人才培养方案调整,逐步把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列为必修或选修课,并统一使用工程重点教材。

2. 认真落实其他教材选用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厦门大学本科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严把教材质量关,选用高质量的精品教材和新版教材。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使用外国教材管理的通知》(教高厅[2006]5号)(附件2)选用外国教材。要进一步加强与出版商、书店等出版发行单位的联系,落实教材的购买数量、购书计划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课前教材发放到位。

四、落实课前各项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厦门大学本科教学基本规范(试行)》要求,认真落实教师课前备课情况。授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深入钻研教材,编写详细教案,并于上课时携带。备课时,应注意改进教学方式,实施多样化教学手段,多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讨式、合作式等教学方法,突出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授课教师应于上课前将课程信息及教学进度表上网。

落实学生选课。明确告知学生选课、退课截止时间,避免出现选而不修的情况。特别关注重修、毕业班、新生等容易出问题的学生的选课情况。严禁帮助学生选修时间冲突的课程。加强课堂秩序管理,严守课堂纪律,杜绝迟到、早退、缺勤、睡觉、玩手机乃至上网等现象。

应当重申,课程一经学生选定,任课教师或学院不能无故提出停课。确因教师出国、调动或者生病等原因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各学院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妥善安排其它教师接替该门课程后续教学工作。

根据《关于聘任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教学助理通知》,各单位务必将“厦门大学本科生课程教学助理岗位设置及聘任人选汇总审批表”于本学期开学第一周内(9月18日以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审核。

五.认真开展期初教学秩序检查

各单位教学秘书要于开学前认真校对课表,确保课程名称、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教师、职称、授课对象等准确无误,确保课表无冲突、无遗漏、无错误,特别要注意实验、实训、实习课程,在学院自管教室上课的课程,联合授课的课程这些容易出错的课程信息。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学院领导、每位任课教师和学生。

各单位应特别提醒本学期将往翔安校区上课但至今尚未到过新校区的教师,以及部分新教师于开学前提前熟悉交通路线、教室地点和教室设备。

各单位校对后的课表9月11日上午下班前发送电子版至教学科,联系人:何晶,hejing@xmu.edu.cn,2182251。各单位的教学秘书要提前到岗,确保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各单位应于第一、二周组织教学秩序的专项检查,根据本单位的课表安排组织本单位党政人员巡查教室,检查教师到岗情况和学生到课情况。各单位要继续督促教师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并定期公布学生出勤情况。对于经常缺课的同学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针对性地开展批评教育。请各学院将第一、二周的教学检查记录汇总表(附件3)于9月28日前发送电子版至教学科,联系人:何晶,hejing@xmu.edu.cn,2182251

认真开展实验室(含教室)检查。各单位于开学前认真检查教学实验室(含实训室)、自管教室的教学准备情况和安全情况,具体将另行发文。

六、其他准备工作

各公共教室物业管理部门应于上课前及时搞好教室卫生、备好黑板擦、粉笔,检查电灯、窗帘是否损坏并及时维修等,为新学期上课提供较好的环境。

目前校本部公共教室使用率高,学生自习教室仍比较紧张,各学院仍应开放自管教室供学生自习使用。特别指出,本部教室分布较为分散,且因部分学院同学住宿分布在不同地点,不可避免出现同学需要在不同教学区上课,同时校内还有一些在建工地,给同学上课出行带来不便。为此各单位务必在开学初务必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确保上下课安全、有序。

 

附件:

1.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附件1: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pdf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使用外国教材管理的通知附件2:教高厅[2006]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使用外国教材管理的通知.doc

3. 开学初第1、2周教学检查记录汇总表附件3:开学初第1、2周教学检查记录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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