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校体育部通知,三、四年级重修大一、大二上学期体育课的同学,须在本学期前三周到体育部办公室办理重修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办理程序如下:
一、到办公室登记重修名单。
二、凭证找分管教学的副主任或教学秘书安排上课班级,并开具“重修通知单”。
三、凭开具的“重修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找课任教师报到上课。
四、办理时间:
1、交费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上班时间
映雪三(202) 电话:2186410
2、安排上课班级:上午9:00--10:00;下午2:50--3:20
林致诚(教学副主任) 映雪三(303)
周一、周五上午 或 周二、周四下午
黄惠玲(教学秘书) 映雪三(301)
周二、三、四上午
厦大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