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潘晓平 | 发布时间: 2004-10-11 | 阅读数: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教育部决定继续开展 2005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 2005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各学院。请各 学院根据通知有关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准备工作, 酝酿申报校级、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学校将在国庆后,专门召开会义 布置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务必将有关通知转发给分管领导。 有关通知及附件可从教务处主页/教务快迅处下载。 也可登录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网站的网址: www.jxcg.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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