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为进一步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事业,根据《厦门市捐资兴学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举行捐资兴学尊师重教模范评选活动。此次评选对象为2014年7月至2016年5月捐赠10万以上单位和个人,经申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我院有5个校友单位或个人获得此荣誉称号,其中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荣获银质奖章,漆勇、荐贤奖助学金管委会、陈秀叶女士和法学院91国经全体同学荣获铜质奖章。
厦门市人民政府为获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发奖励证书和奖章,并在集美嘉庚公园“尊师重教荣誉碑”上镌刻单位、个人芳名及捐资款额。
文/ 翁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