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为加强校际之间的人才培养及交流合作,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惠”的原则,厦门大学与台港澳30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换生项目。我校2019年春季学期台港澳校际交流项目选拔工作即将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在读本科二、三年级学生或硕士二年级学生(具体以项目一览表中“申请对象”规定为准)。硕士生务必事先征得导师的同意。
2.申请人必须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3.愿意到各交流院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遵守交流院校的规定,不于交流院校学期结束前提早返回,否则将无法取得交流成绩单并需承担相应后果。
4.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按照当地的消费水平每月大概1500-2500RMB之间)及其它杂费。
5.交流生于交流院校免交学费,住宿费按照我校与交流院校的协议互免或自付。在我校学费必须正常缴纳,在我校住宿按公寓办要求办理退宿或正常缴纳住宿费。
二、选拔办法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到所在院系报名,各相关学院经过筛选并向台港澳办提交推荐名单,学校台港澳办不接受学生个人的直接报名申请。
2.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给定的名额推荐候选人,超出规定名额的,台港澳办将拒收材料。
3.各学院将推荐材料及名单送至学校台港澳办。台港澳办将负责审核申请资料,材料合格者将参加我办与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组织的面试。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2.成绩单 (须盖学院印章和注明专业成绩排名);
3.相关英语水平能力的证明;
以上材料请提交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建议同步多准备一份成绩单原件用于入选时提交给交流院校。
四、截止时间
2019春季赴台港澳交流项目学院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9日(辅仁大学、台湾科技大学为9月27日)17:00之前。请学院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回执及申请材料送至台港澳办,学院回执需同步发送电子版至: xmuexchange@126.com。 请特别注意,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2019年春季学期台港澳校际交流项目一览表,请点击此处下载
附件2: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学期交流项目专用表),请点击此处下载
附件3:学院回执,请点击此处下载
附件4:厦门大学2019年春季学期台港澳校际交流项目项目简章,请点击此处下载
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2018-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