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学生处拟于“5·25”心理健康活动月期间,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班集体、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
根据学生处《关于开展2015年厦门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本人申请,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讨论,拟推荐陈璐、黄叮铃、刘知宜等3名同学参评厦门大学优秀心理委员,法学院2014级本科生一班参评厦门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班集体,特此公示。
公示期三天,5月7日-9日,如有异议者可向院学生工作组反馈,联系人:高斌,电话2182401,邮箱:lawtw@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