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目前疫情防控情况,我院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以下简称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调整为申请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初试方式
学院的初试工作采用申请考核方式。
二、申请考核程序
(一)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应于2021年3月21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提交至所报考学院的指定邮箱(法学硕士:752813752@qq.com,法律硕士:kangxiaoning123@163.com),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1)《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考生应提供应届在读证明);
(4)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5)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6)本科毕业论文;
(7)外语水平能力证明;
(8)学院指定提交的申请材料(华人策略综合讨论考生自述表、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详见附件);
(9)其他能证明自身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及综合素质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申请资格审核
学院对申请人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三)专家组审核
学院组织材料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办法及评分细则,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材料围绕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审。
三、评审办法
初试总分400分,材料评审小组主要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审,并评出具体成绩,评分细则如下:
审核内容 |
满分分值 |
备注 |
外语水平 |
100分 |
参照考生提供的外语水平能力证明、本科阶段成绩单上外语课程成绩、考生发表外语论文等进行评定 |
专业能力 |
150分 |
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专业书籍阅读情况,学术前沿掌握情况,研究计划书 |
综合素质 |
150分 |
学术履历,获奖情况,社会服务情况,参加学术会议情况,论文发表情况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合格/不合格 |
考生个人自述,学习工作经历等 |
注:任一审核内容不及格(外语水平60分以下、专业能力90分以下、综合素质90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为初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后续复试。
四、联系方式
法学硕士研究生秘书:黄老师,0592-2185891;Email:752813752@qq.com
法律硕士研究生秘书:康老师,0592-2186991,Email:kangxiaoning123@163.com
五、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
六、本工作方案由华人策略综合讨论负责解释。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
2021年 3月
附1:华人策略综合讨论考生自述表(港澳台硕)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考生自述表(港澳台硕).doc
附2: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