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03-07-09 | 阅读数:
各有关院、系: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3]52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将在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硕士、及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等专业进行招生。为使报名考试及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及时做好有关宣传及咨询工作。特别是今年新增专业的单位。确保我校各专业有充足的高质量生源。 二、招收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及工程硕士学位的有关院、系须给出其应试专业课名称。请有关单位将本专业应试专业课名称于放假前(7月9日)报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处。经我处汇总后,统一上报全国学位中心。 三、报名时间全国统一为8月上、中旬,形式采用网上报名,网址:www.cdgdc.edu.cn ,并于8月27-31日间报考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者到厦门大学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缴交报名费、现场照相(注:未照相者,报名无效)。报考其余专业的考生到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报名。同时领取《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 四、考试时间:2003年11月1日—2日(工程硕士专业课考试时间为12月上旬) 五、资格审查表可从学位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或研究生院主页:210.34.11.47--->学位与学科建设处--->专业学位栏中下载 附:一、厦门大学招收高校教师专业及招生限额; 二、厦门大学招收中职教师专业及招生限额; 三、厦门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 四、厦门大学培养工程硕士生的工程领域名称及其代码; 五、2003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联考考试科目安排。 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处 2003年7月7日 附件一 厦门大学招收高校教师专业及招生限额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50 020101 政治经济学 50 020105 世界经济 50 040106 高等教育学(国防教育) 60 060102 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30 060104 历史文献学 30 060105 专门史 50 060106 中国古代史 50 060107 中国近现代史 50 060108 世界史 50 070101 基础数学 50 070201 理论物理 40 070205 凝聚态物理 40 070301 无机化学 30 070302 分析化学 50 070303 有机化学 30 070304 物理化学 50 071001 植物学 40 071002 动物学 40 071005 微生物学 40 071009 细胞生物学 40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40 合计 960 附件二厦门大学招收中职教师专业及招生限额 1 厦门大学 120 计算机应用与技术(30)教育经济与管理(30)财政学(30)政治经济学(30) 附件三:厦门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 法律硕士 工程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 自定 60 自定 自定 附件四:厦门大学培养工程硕士生的工程领域名称及其代码 序号 代码 工程领域名称 1 200304 仪器仪表工程 2 200311 控制工程 附件五 2003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联考考试科目安排 学位名称 11月1日8:30-11:30 11月1日14:30-17:30 11月2日8:30-11:30 11月2日14:30-17:30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专业基础课 英、俄语 综合课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GCT-ME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综合能力 英语 管理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管理学 英、日、俄 行政学 综合知识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 英、日、俄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 英、日、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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