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研究生课程班招生开始报名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4-05-19 | 阅读数:
厦门大学2004年民商法和国际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厦门班) 招 生 简 章 厦门大学是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具有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需要,以及我国加入WTO后国家发展的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研究生办公室核准登记(见学位办[1994]23号文件),经福建省学位办和厦门大学研究生院批准,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将举办2004年民商法专业和国际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办学宗旨 1、为各类公司企业、律师事务所、政法机关,以及政府管理部门等培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专门人才。 2、为已取得学士学位,有志于申请法学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进修研究生学位课程的机会。 二、入学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具有本科毕业两年以上者(或少数为大专毕业)。 三、课程设置 按照厦门大学民商法学和国际法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教学,开设的课程主要有:法哲学(含政治理论)、民法、商法、刑法、宪法、中国法制史、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经济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私法等;学员可以自愿选修刑事诉讼法、国际税法等本院研究生课程。 四、培养方式 民商法专业和国际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制两年。 授课地点在华人策略综合讨论。采用周末集中面授教学。 五、学员待遇 学员凡修完全部课程(共40学分)并通过考试,由厦门大学研究生院颁发“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 学员结业后,已取得学士学位的学员,可按照国家关于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参加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全国统考和专业课的全国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厦门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向厦门大学研究生院申请硕士学位。 六、报名 1、时间:2004年5月20日至8月25日; 2、地点: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212室(胡里山炮台对面); 联系人: 吴老师 电话:0592-2186181; 3、报名手续:需持学历证书和复印件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相片3张和两寸相片1张,并缴交报名费50元。 七、学费 本进修班每名学员的学费总额为11200元,学员在入学报到时需一次性交清。入学报到和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厦门大学2004年国际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泉州班) 招 生 简 章 厦门大学是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具有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需要,以及我国加入WTO后国家发展的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委研究生办公室核准登记(见学位办[1994]23号文件),经福建省学位办和厦门大学研究生院批准,华人策略综合讨论与福建省开放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将联合举办2004年国际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办学宗旨 1、为各类公司企业、律师事务所、政法机关,以及政府管理部门等培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专门人才。 2、为已取得学士学位,有志于申请法学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进修研究生学位课程的机会。 二、入学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具有本科毕业两年以上者(或少数为大专毕业)。 三、课程设置 按照厦门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教学,开设的课程主要有:法哲学、民法、商法、刑法、宪法、中国法制史、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经济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私法等;学员可以自愿选修刑事诉讼法、国际税法等本院研究生课程。 四、培养方式 本研究生课程班学制两年。授课地点在泉州市劳动就业大厦。由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派出教师,采用周末集中面授教学。 五、学员待遇 学员凡修完全部课程(共40学分)并通过考试,由厦门大学研究生院颁发“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 学员结业后,已取得学士学位的学员,可按照国家关于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参加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全国统考和专业课的全国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厦门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向厦门大学研究生院申请硕士学位。 六、报名 1、时间:2004年5月20日---8月25日。 2、地点:泉州海峡人才服务公司 (泉州市剌桐路东方银座12号楼402室) 联系人: (泉州)吴隽杰 0595-2103994 2265610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吴老师 0592-2186181 。 3、报名手续:需持学历证书和复印件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相片3张和两寸相片1张,缴交报名费150元。 七、学费 本班每名学员的学费总额为11200元,学员在入学报到时需一次性交清。资料费500元(多还少补,由中心代收代支)。入学报到和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厦门大学2004年民商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福州班) 招 生 简 章 厦门大学是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具有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需要,以及我国加入WTO后国家发展的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委研究生办公室核准登记(见学位办[1994]23号文件),经福建省学位办和厦门大学研究生院批准,华人策略综合讨论与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将联合举办2004年民商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办学宗旨 1、为各类公司企业、律师事务所、政法机关,以及政府管理部门等培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专门人才。 2、为已取得学士学位,有志于申请法学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进修研究生学位课程的机会。 二、入学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具有本科毕业两年以上者(或少数为大专毕业)。 三、课程设置 按照厦门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教学,开设的课程主要有:法哲学、民法、商法、刑法、宪法、中国法制史、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经济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私法等。学员可以自愿选修刑事诉讼法、国际税法等本院研究生课程。 四、培养方式 本研究生课程班学制两年。授课地点在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福州市)。由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派出教师,采用周末集中面授教学。 五、学员待遇 学员凡修完全部课程(共40学分)并通过考试,由厦门大学研究生院颁发“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 学员结业后,已取得学士学位的学员,可按照国家关于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参加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全国统考和专业课的全国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厦门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向厦门大学研究生院申请硕士学位。 六、报名 1、时间:2004年5月20日---8月25日。 2、地点: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三层) 联系人: (福州)陈红 0591-8379074、郑惠玲 0951-7543682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吴老师 0592-2186181 。 3、报名手续:需持学历证书和复印件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相片3张和两寸相片1张,缴交报名费150元。 七、学费 本班每名学员的学费总额为11200元,学员在入学报到时需一次性交清。资料费500元(多还少补,由中心代收代支)。入学报到和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上一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

下一条:2004年法学院国际法博士复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