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准考证的通知

发布人: 何萍 | 发布时间: 2004-10-12 | 阅读数:
一、领取时间和地点 时间:10月13日――10月22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地点:法学院C203室 注:10月22日下午全校所有专业都到研究生院学位处领取 二、领取方法 为防止准考证丢失或延误,今年准考证一律不邮寄。 1、本人领取:凭身份证或研究生院盖章的资格审查表均可。 2、代领:请代领人凭代领人自己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代为领取。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外语听力将计入总分,请各考生自行准备耳机,并在规定时间内测试耳机。有关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外语听力将放在复试时进行的报道并非对此次考试而言,请各考生注意。 2.将于10月22日下午3:00-5:00间在南强二进行听力测试,请各考生抽空测试耳机。 3.考试地点:厦门大学南强二。 4.考试时间:2004年10月23日-24日 23日上午8:30-11:30 专业基础课 23日下午2:30-5:30 英语 24日上午8:30-11:30 综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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