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考生自愿报名,依照考生填报的拟转入专业分组,各组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序,确定以下分数段内的已经提交调剂申请表的考生进入复试:
拟转入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的分数段——国际法350分以上(含350分)
拟转入刑法学专业的分数段——民商法362分以上(含362分)
拟转入经济法学专业的分数段——国际法354分以上(含354分)和诉讼法354分以上(含354分)
学院将另行电话通知进入该复试名单的考生。也请进入该复试名单的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复试时间与其他进入复试的考生一样,4月8日到学院报到,进行资格审查。4月9日上午8:30开始复试。
2、复试时参加申请转入专业的复试。
3、因时间紧迫,以挂号信方式寄送复试通知恐怕来不及,请自行到法学院203室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