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复试对象。
初试分数上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即总分不低于210分,英语不低于70分,专业不低于65分。
经报考导师提请,符合我院学科特殊建设需要的考生可提出破格申请,原则上只能在单科或总分降5分以内(含5分)选拔,我院将另行通知考生本人。破格申请者须填写《厦门大学2005年博士生破格复试录取审批表》(表格可以在招生办公室网页下载),经导师和单位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破格考生不享受公费指标。同等学历者不予破格录取。
二、 复试方法
详见本院网站上4月20日所发的“2005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民商法的专业外语具体测试方法详见本院网站上4月29日的通知,考生应在5月6日之前以电邮将要求的项目设计发给徐国栋老师的邮箱guodong@xmu.edu.cn
三、 复试时间和地点
(一)民商法
1、报到时间:5月11日(上班时间均可)
2、专业和外语面试时间:5月12日上午8:00开始 地点:法学院519室
(二)国际法
1、 报到时间:5月10日(上班时间均可)
2、 专业面试时间:5月11日上午8:00开始 地点:法学院419室
3、 外语笔试及面试时间:12日上午8:00开始笔试,笔试时间一小时;笔试完开始外语面试。
四、 招生规模
原公布规模25人,国际法专业15人,民商法专业10人。
现招办下达给我院的招生规模增加到29人,国际法专业17人,民商法专业12人。